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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万8救护车:走自己的路,走过去后把路拆了,堵死别人的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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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25-6-20 15:08:5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https://m.163.com/dy/article/K2EJL8A005567B76.html


突然想起那些自己撸完,然后去举报漏洞的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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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5:15:13 | 只看该作者
如果一路上有生命维持装置和医护人员,这价格真不贵,当然对于他穷他有理的人,不白送点钱都对不起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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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5:20:17 | 只看该作者
这b真的坏 自己答应这个价格 双方达成协议,事后反悔还举报  

我认识的江西人基本都这个德性

公司关系还行的江西女同事,最喜欢再背后打你小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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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1 22:15:24 | 只看该作者
这年头,挂靠民营医院的救护车高价收费居然成了英雄,什么世道。以后那些北上广深的专家号黄牛贩子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,贵了点怎么了,能救你命。以后做手术被临时加价的,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,贵了点怎么了,能救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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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6:02:15 | 只看该作者
评论已经说的很好了


病人已经办理出院了。而且院方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。为了患者生命安全。借出了几百万的设备。并且让两个医生冒着非法行医的风险陪同。这些钱公账怎么收?病人都不在医院了,还能开出收费明细和入账?那不得被罚死?你要的那些东西必须是正规申请转院的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才有。但是病人等不了。等手续下来人都死了。
https://m.163.com/touch/comment.html?docid=K2EJL8A005567B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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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5:41:03 | 只看该作者
没有额外设备也是贵的离谱,傻逼才洗这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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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8 20:27:59 | 只看该作者
chxin 发表于 2025-6-23 10:51
还是特种车辆赚钱啊,设备加上人随便找个大卡车带供电都没这么贵吧


你知道ECMO设备开机费多少吗?但凡有点了解也不至于键盘开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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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6:09:45 | 只看该作者
什么,孩子救活了,那就举报医疗费太高,什么,孩子挂了,那就去医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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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5:32:45 | 只看该作者
如果真有ECMO.加俩人.加事先说好,这事太恶劣了.这是救命反咬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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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6-20 15:13:33 | 只看该作者
国人不都这个B德行。

事不关己 就慷他人之慨。

  事若关己  必然斤斤计调。1分钱也不让。
26#
发表于 2025-6-23 17:13:46 | 只看该作者
做贼的喊捉贼?
25#
发表于 2025-6-23 12:28:10 | 只看该作者
1. 立即撤销对涉事医护人员及公立医院的一切追责:患儿生命因转运成功获救,证明医疗决策正当性。要求公开表彰江西省儿童医院参与救治的医生、**及司机,对其为抢救生命突破程序限制的行为予以嘉奖。
2. 由第三方机构审计转运真实成本:核算ECMO设备使用费、医护人员劳务费、车辆耗材及通行费等全部支出,出具明细清单。要求患者家长支付实际花费开销。
3. 当前救护车跨省转运无国家统一定价标准,民营机构收费随意。国家卫健委应联合医保局,制定危重患者转运分级收费标准,将设备使用、医护陪护纳入定价因子。允许医护人员在紧急避险时突破属地程序限制。
24#
发表于 2025-6-23 11:43:07 | 只看该作者
我支持患者家属。楼上的这些人我看着都想笑。
23#
发表于 2025-6-23 11:42:06 | 只看该作者
在一个框框架架里的社会,法律制度是需要保证大部分人不能作恶,但是救急只能靠临时解决了。
如果放开管理,那么救护车全国乱转,出的问题更大。
特使特办,大家还是可以理解。结果转头把口子堵死,在无法解决法律制度的情况下,更多的需要特事特办的人命关天的情况,因为医生的自保退缩,就变成了绝症了。
想想前几年的“我不是药神”的电影。
举另外一个例子。你说家里缺钱,没办法只能晚上出来赚点,哭的涕泪俱下,所以城管好心在晚上7点后允许你在路边摆摊,结果转头把城管举报了。看看以后还有哪个城管敢这么干。
22#
发表于 2025-6-23 11:34:54 | 只看该作者
不合理的根源是: 公立医院救护车不出省. 导致后面要么违规操作乱收费, 要么原地等死.
21#
发表于 2025-6-23 11:28:59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sliver 于 2025-6-23 12:07 编辑
我自己 发表于 2025-6-20 15:34
看来大多数人的三观都是正常的


大多数三观其实不正常

这事儿明明涉及三方,三件事:

  • 司机要求家属向个人账户支付全程路费 2.8万元,没有价格明细,没有**;
  • 家属要求给出账单凭证,并举报到卫建委(“天价账单”是媒体说的);
  • 卫建委暂停了车辆的医疗转运服务;

就 1 来说,意味着家长没有得到发*或任何凭证,医保/商业保险都无法报销,家长活该吗?这导致 2,2本身其实没问题,但导致 3,卫建委在舆论下暂停了医疗转运服务。

明明所有过错方都在 3 卫建委,在 1 中没有完善医疗救护制度包括支付制度,在 3 中漠视中国公民的健康权利。卫建委应该做的至少是

1. 声明自己管理存在问题,将完善救护制度;
2. 要求司机个人退款,家属重新以对公支付方式付款,并得到报销凭证,协助医保报销/商业保险报销;
3. 対医院的不合规操作进行批评,同时対司机和医疗人员的尽责做出表扬;対公民指出医疗制度的不完善做出表扬;
4. 公开公示;

这是一个正常机构应该做的

明明造成问题的是卫建委,为什么大多数在指责家长?因为卫建委不能指责?

大家都觉得不公,但造成不公、处理不公的不是卫建委吗?

如果中国两千年都是这样,官老爷都是对的,出了问题就是“下面执行错了”,制度完善的机会是无所谓的,也就难怪秦制两千年没变过。甚至老百姓也觉得不公,但明明是卫建委处理造成了不公,变成了那个敲鼓鸣冤的人是刁民。

这三观,都在官本位上。

20#
发表于 2025-6-23 11:03:42 | 只看该作者
去看中医就没这回事了
19#
发表于 2025-6-23 10:54:34 | 只看该作者
为什么不找个便宜的啊  ?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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